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9-03-07
“黑恶势力”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,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,必须坚决依法打击。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积极性,鼓励提供“黑恶势力”犯罪线索,现将举报奖励措施通告如下:
一、重点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
1、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。
2、把持基层政权、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资源、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。
3、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称霸一方、欺压残害百姓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4、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、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。
5、在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等行业、领域,强揽工程、恶意竞标、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。
6、在商贸集市、蔬菜交易市场、劳务市场、车站、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收保护费的“市霸”、“菜霸”、“行霸”等黑恶势力。
7、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。
8、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。
9、插手民间纠纷,充当“地下执法队”、“讨账队”和“职业医闹”的黑恶势力。
10、采取过激方式,缠访闹访、串联上访、非正常上访、寻衅滋事、扰乱公共秩序以及通过不实举报诬告陷害、要挟报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的违法信访人员。利用信息、网络,威胁、恐吓、侮辱、诽谤或者造谣传谣、煽动滋事的黑恶势力。
11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。
12、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。
二、举报奖励
对于公民举报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,政法机关一经查实的,根据《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将视情况给予每起1000-10000元的奖励;对重要线索给予每起10000-50000元奖励;对重大线索予以重奖。对于公民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,政法机关将严格依法保密,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,并采取严格措施依法保护举报人。
三、举报方式
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。
1、信件举报: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322室市扫黑办收。
2、亲临举报:寿光市商务小区1号楼309室
3、互联网举报:电子邮箱:sgsh111@163.com
4、举报电话:
市扫黑办:5221002
市纪委监委:5221194
市公安局:5197707(工作日)
5200001(夜间、节假日)
“扫黑除恶”是一场人民战争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违法犯罪线索。
寿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9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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